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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请提前18天左右办理赴台湾旅游报名手续
一、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签注申请资料:
1. 用黑色签字笔完整填写《北京市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表》,可以上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网站上“表格下载”部分下载、打印,或是在办证的时候在各区县公安局直接填写。
1) 表格的正反面必须打印(不能复印)在一张空白A4 纸的两面,不能打印在两张纸上(没有备案的人,不能因为反面不用填写就不打印反面)
2) 如果是在公安局备案的人员,必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并持国台办出具的批准文件,直接到小街桥出入境管理大厅申请。如果没有国台办的批准文件,公安局不受理此类人员的申请。
2. 申请人本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限北京户口);
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清晰复印于一张A4 纸上)
户口本复印件(要求有户主页、本人页以及本人变更页;如果是集体户口,除了要本人户口卡页,必须有以单位为户主的户主页)
3. 组团社出具加盖旅行社财务章的正式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发票注意事项---项目只能是团费
1)以个人名义付款的,应在发票上标明申请人本人姓名;
2)以家庭形式付款的,如果只开一张发票,应在发票上标明全家
姓名,每人需准备一份复印件;
4. 两张两寸白色背景彩色照片(不能使用扫描、翻拍的照片),请在背面写上出生日期以及姓名
5. 如果已经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只是需要申请签注的,,准备以上1-5的资料后,还须提供往来台湾通行证原件
6. 申请地点以及申请方式:
1)客人准备好以上资料后,可以自行就近到各区县公安局递交申请;
2)国家工作人员赴台旅游不予受理。如有需要应持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批准文件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大厅递交申请;
3)赴台旅游人员应到18个分县局受理点递交申请。
二、 入台证申请资料
1. 用黑色签字笔完整填写《大陆地区人民来台观光申请书》,需本人签字
注:表格可以找中青旅各销售人员索取,表格可以复印
2. 加盖公章的在职证明原件1份(格式见以下内容):
用公司抬头纸打印
在 职 证 明
兹证明***,出生日期: 年 月 日,身份证号码:******************,自 年 月 日起任职于本公司至今, 担任 职务,年薪 元,月薪 元,本公司同意其赴台湾旅游。
公司地址:
公司电话:
公司联系人:
公司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特别提示:任职不足半年需要原来单位同时出具在职证明信。
3.开具在职证明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社会团体和外企提供“注册登记证”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4.学生提供学生卡复印件1份和全家户口本复印件1份。
特别提示:
18岁以下儿童赴台需在同一户口本上的4种监护人(父亲、母亲、祖父、祖母)之一带领前往;如18岁以下儿童和带领人不在同户口本上,须在同一户口本上的监护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5.学龄前儿童请提供:全家户口本复印件1份;同时须直系家长同行。
重要提示:如果未成年人与父母的朋友或非直系亲属前往,需要父母出具经过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
6.离退休及无业人士请提供:人民币伍万元银行存款证明原件一份(本人名下出发前一个月内开具的、冻结三个月或以上的存款证明,房产证、国库券不能代替现金存款证明);离退休证复印件。
7.两张两寸白色背景彩照,请在背面写上姓名以及出生日期
照片要求:最近6个月内所摄彩色,脱帽、未戴有色眼镜,眼、鼻、口、脸、两耳轮廓及特殊痣、胎记、疤痕等清晰、不遮盖,相片不修改,足资辨识人貌,直4.5公分,横3.5公分,人像自头顶至下颚之长度不得小于3.2公分及超过3.6公分。
8.一份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清晰复印于一张A4 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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